說明:
一、衛生福利部「112年全國績優志工團隊選拔實施計畫」
二、為落實志願服務法,建立志願服務制度,鼓勵運作良好、著有績效之志工團隊,並精進服務品質與效能,衛生福利部訂定112年全國績優志工團隊選拔實施計畫。
三、參選團隊之服務績效以近3年(即自109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服務事蹟為限,並請註明其歷年獲獎或受表揚情形。
四、本項選拔衛生福利部將於8月間辦理複審,獲選之績優團隊預計於112年全國績優志工頒獎典禮公開表揚。參選應備資料包含推薦表、近3年(自109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之書面報告、相關佐證資料及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各1式10份,並附服務活動照片6張,另附電子檔(內含推薦表、書面報告及活動照片電子檔,以利專輯製作)1份,詳見實施計畫: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網/公告專區/最新消息/112年全國績優志工團隊選拔獎勵開跑囉!。
五、為響應環保,本項活動實施計畫、評選項目、推薦表、書面報告大綱、推薦名冊彙整表、預定工作進度表、近6年(106年至111年)全國績優志工團隊選拔獎勵名冊,已公告於衛生福利部「全球志願服務資訊網」(http://vol.mohw.gov.tw/vol/index.jsp)公告區最新消息,請逕至該網站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