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2年11月6日府社老二字第1120578689號函辦理。
二、為保障志工權益,持續從事志願服務並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之志工,可由運用單位彙整造冊後,由雲林縣政府統一加保。請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彙整志工名單並造冊,於旨揭期限送達。
三、有關113年度志工意外團體保險名冊電子檔,請逕至雲林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網站(https://tylcvsc.yunlin.gov.tw/)-表單下載區下載;如有問題可逕洽聯絡人/電話:陳英聖先生或蔡欣芸小姐/05-5334008。
四、檢附保險名冊。
於112年11月24日(星期五)前將志工投保名冊核章掃描檔及excel電子檔傳至61182@ylc.edu.tw,以利送雲林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彙整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