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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辦理中華民國第22屆「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要點

2024-05-29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3年5月14日府社老二字第1130042316號函辦理。

二、頒授要點中有關服務年資及時數支計算,係自90年1月22日(「志願服務法」公布施行)起算至113年5月31日(星期五)止,並僅限於候選人再推薦單位之服務年資及時數,頒授對象及頒授標準請參閱頒授要點。

三、推薦日期自113年6月1日(星期六)起至6月30日(星期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所送表件不全者概不受理;推薦表一律請以電腦WORD標楷體14字型、固定行高20pt,橫書繕打1式10份(正本1份、影本9份,請自行列印),連同候選人相關資料1份(按頒授要點第九項第一點規定依序檢齊,免備函),一併掛號寄送: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40號11樓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收。

四、推薦表及影印文件一律請用A4規格紙張雙面影印,以期文件整齊(所送資料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另為資料整理方便,所送推薦表一式10份及相關文件1份,請依序檢齊用長尾夾夾牢即可,切勿使用資料簿或資料(透明)夾。

五、有關本獎勵推薦文件涉及候選人個人資料部分,務必請各推薦單位徵得候選人本人之同意,方得予以推薦。

六、頒授要點及相關空白表件電子檔請逕至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網站(http://www.vol.org.tw)-「資源分享」下載; 如需聯絡,請電(02)2391-7766林社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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