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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G 10 : 減少不平等
減少不平等 (SDG 10) 檔案名稱或數字10.2 第一代大學生 (First-generation students)
10.2.3 - 學生總人數:11694
10.2.1 - 開始學位課程的學生總數:3282
10.2.2 - 開始學位課程的第一代學生人數:1107
10.3 來自發展中國家的國際學生 (International Students from developing countries)
10.3.1 - 學生總人數:11694
10.3.2 - 來自發展中國家的國際學生人數: 10
10.4 身心障礙學生比例 (Proportion of students with disabilities)
10.4.1 - 學生總人數:11694
10.4.2 - 身心障礙學生人數:198
10.5 身心障礙教職員工比例 (Proportion of employees with disabilities)
10.5.1 - 員工總人數:779
10.5.2 - 身心障礙教職員工人數:43
10.6 反歧視措施 (Measures against discrimination)
10.6.3 - 貴校是否有招募計畫以招收來自代表性不足群體的學生/教職員工?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堅定履行大學社會責任,採取具體且有系統的計畫招收代表性不足群體學生與教職員工。在學生招募方面,本校透過教育部「願景計畫」及「扶弱招生」等多達至少三種多元入學管道積極招募弱勢學生,主要針對來自經濟弱勢家庭、原住民族、身心障礙者及偏鄉離島地區的學子,招生管道包括「青年儲蓄帳戶組」及「不同教育資歷組」特殊選才管道,跳脫傳統學業成績的單一框架。本校每年持續保留「原住民外加名額」、「離島外加名額」等特殊加分優待或保障名額,並設有專門的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主動舉辦招生說明會,深入部落或重點學校提供客製化升學輔導與諮詢。為減輕經濟弱勢學生的負擔,本校不僅提供學雜費減免,更設有如「起飛計畫」等多項助學金與生活補助,確保其能安心就學。這些行動皆為本校長期制度化的一部分,相關的招生簡章、法規、獎助學金辦法及年度報告等佐證資料,均公開於學校官方網站,實踐資訊透明與公眾當責。在教職員招募方面,本校遵循國家法規《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保障特定群體在教職員工聘用中的機會,特別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應按員工總人數的比例,進用具備就業能力的身心障礙者,比例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的百分之三,本校已承諾依法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並致力於提供公平的就業機會與友善的工作環境。人事室在公開招募時,會確保招募流程的公平與透明,並依法定比例進用身心障礙及原住民族員工。佐證資料清單中提及,學校備有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人數及原住民進用人數一覽表,證明制度的執行成果。此外,本校亦設有「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及「職員申訴評議委員會」作為反歧視政策的救濟機制,其中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的組成具性別多元性,任一性別委員人數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確保審議的公正性。這些有計畫的行動和公開的佐證資料,證明虎尾科技大學已全面實施招收來自代表性不足群體的計畫。
10.6.5 - 貴校是否設立多元與平等委員會、辦公室或其他實體,以制定政策、計畫和訓練,促進多元、平等、包容、人權與文化理解?
虎尾科技大學已設立多個實體以制定政策、計畫和訓練,促進多元、平等、包容、人權與文化理解,主要核心機制包含健全的校園申訴與多元平等機制,以及指標統籌單位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本校的申訴評議機制,由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及職員申訴評議委員會兩大委員會組成,它們是推動多元平等政策、處理歧視相關申訴及保障教職員工權益的正式機構。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依《教師法》及相關準則設立,最近一次修訂日期為2025年6月3日,其組織由15位委員組成,其中教師代表不得少於總額三分之二(即至少10位),且委員會須確保任一性別委員人數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該會決議需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申訴評議決定應於收受申訴書之次日起三個月內為之,延長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二個月。職員申訴評議委員會則參酌《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訂定,最近一次修訂日期為2025年4月1日,由9位委員組成,其申訴決定需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評議期限原則上為收受申訴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必要時得延長十日。這些正式委員會的組織規程、人員名單(如職員申訴評議委員會名單、2024-2026學年度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名單)及佐證資料均已公開於學校官方網站。此外,本校亦依法落實反歧視措施,嚴格遵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確保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人數,進用比例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並提供相關進用人數一覽表以供查核。
10.6.6 - 貴校是否設有專門計畫,為來自代表性不足群體的學生、教職員工提供支援?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NFU)設有全面且深度整合的專門計畫,為來自代表性不足群體的學生、教職員工提供指導、諮詢及同儕支持。本校透過制度化承諾與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的策略框架,投入經費,保障對原住民學生、低收入戶家庭學生、身心障礙學生以及其他文化或經濟弱勢背景學生的系統性支持。針對學生,我們設有至少三個主要專責單位提供定點服務: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作為核心樞紐,提供一對一課業輔導、生活諮詢、文化工作坊及協助申請專項補助金,培養學生的歸屬感;資源教室(由諮商輔導中心管理)專門服務身心障礙學生,提供保密諮商、學業調適措施、學習輔具,以及如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支持計畫(IEP)會議紀錄所示的個別化輔導支持;諮商輔導中心亦為所有學生提供專業諮詢服務,並透過培訓「學輔志工」或「關懷大使」等計畫,建立同儕支持網絡。學術與財務支持方面,本校建立了「起飛助學輔導機制」,涵蓋同儕課業輔導(例如「微積分課業輔導班」)、教師學術指導,並公開列出多樣化的財務扶助選項,如學雜費減免與生活助學金,且針對低收入戶學生設有急難救助金辦法。此外,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推動性別友善校園,並為面臨性別相關議題的學生提供諮詢與支持。對於教職員工,虎科大提供員工協助方案(EAP)以提供保密諮詢服務,並透過教學發展中心開設關於包容性教學法的策略工作坊。所有上述指導、諮詢與同儕支持機制均已文件化,並透過學務處、諮商輔導中心、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的官方網站,以及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年度成果報告書等管道對外公開,確保透明度與服務的可及性。政策的制定與修訂紀錄(例如通過弱勢學生扶助辦法修正案的學生事務會議紀錄)亦可作為佐證。NFU已建立一個系統性且以證據為基礎的支援體系,積極努力為代表性不足的群體掃除障礙。
10.6.8 - 貴校是否為身心障礙者提供支援服務?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堅定承諾為身心障礙者提供全面的支援服務,此項承諾涵蓋學生與教職員工。本校設有校級正式文件佐證支持政策,例如「本校建構無障礙與共融校園政策」,政策的制定與修訂紀錄亦有留存(如111學年度第2學期委員會會議紀錄)。針對學生,核心服務由學務處轄下的「資源教室」專責提供。所有身心障礙學生皆依據《特殊教育法》制定「個別化支持計畫(ISP/IEP)」,確保個人化客製化支持。資源教室提供的關鍵支援服務至少包含七項:一、直接個人與學術支援,如提供台灣手語翻譯員及聽打/代抄服務;二、同儕支持系統(學伴),其運作依據《身心障礙學生學伴輔導計畫實施辦法》執行;三、專業課業輔導;四、學習輔具借用(資源教室建有輔具庫,提供文字轉語音軟體等設備);五、提供特殊考試合理調整(如延長時間、獨立考場);六、職涯轉銜輔導,積極開拓實習及就業機會;七、學習策略與壓力管理工作坊。服務成果已彙整於《112學年度資源教室服務成果報告》。針對教職員工,支援服務主要由人事室提供,並透過《國立虎尾科技大學114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進行保障。具體服務包括提供職務再設計/合理調整的申請辦法,支持教職員工參與在職進修/技能提升課程,以及透過員工協助方案(EAP)提供心理健康諮詢與支持。此外,學校總務處負責硬體設施改善,已設置無障礙坡道、身障停車格,確保友善工作環境。本校證明「方案存在」的核心證據(如政策文件、學伴計畫實施辦法、EAP計畫、資源教室組織架構圖等)皆已備妥,達成「提供證據」的要求。最後,本校透過官方網站(如學務處資源教室網站、人事室網站)公開所有相關支持政策與服務項目資訊(如資源教室網站「服務項目」專區連結)。
10.6.9 - 貴校是否為身心障礙者提供無障礙通道?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針對SDG 10.6.9身心障礙者支持方案提供全面量化佐證:本校已依通用設計原則持續改善無障礙設施,設有可公開查詢的無障礙校園地圖,詳列無障礙通道、電梯及洗手間位置,並於2025年度員工協助方案中明確指出校內設有無障礙坡道及身障停車格供全體員工(含教師、職員、校聘人員等)使用。本校身心障礙支持政策與方案在校級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監督下執行,政策法源包含「特殊教育發展計畫(2021-2025年)」及經2022年修訂的「身心障礙學生輔導辦法」。專責單位資源教室提供核心支持,服務旨在提供個人化且具回應性的支持,並為學生擬定個別化支持計畫(ISP)。我們同時提供「指導」及「其他針對性服務」:指導方案方面,全校實施導師制度,導師接受培訓並與資源教室合作執行ISP,此制度直接構成全校性的「指導(mentoring)」方案;另有同儕輔導計畫提供學業及社交協助。針對性服務方面,學術調整包括延長考試時間、提供手語翻譯服務、為實作課程安排實驗協助人員;針對教職員工,則依據2025年度員工協助方案提供職務再設計/合理調整方案之申請與實施流程。所有方案的實施證據均透過資源教室網站公開,且每年產出年度服務成果報告(例如已完成2023學年度成果報告)
10.6.11 - 貴校是否有反霸凌政策?
政策創建年份:2005
政策審查年份:2021
虎尾科技大學(NFU)明確回覆「是」,本校設有涵蓋反霸凌層面的反騷擾政策,核心法規為《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此規定依照臺灣《性別平等教育法》所制定,明確界定了性侵害、性騷擾與性霸凌(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三類行為,確保所有基於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的歧視與騷擾行為皆不可容忍。該政策適用於全體教職員工生及進入校園的訪客。政策創建年份:2005年。政策審查年份:最近一次的政策審查修訂通過年份為2021年。本校的反騷擾防治體系由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專責治理,並提供清晰且保密的申訴與調查機制,同時透過新生與新進教職員必修課程等管道,每年定期為教職員工生舉辦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活動,致力於預防策略。除校園性霸凌外,本校亦提供「職場不法侵害預防及處理相關協助資源」,以保障教職員工在工作環境中的安全。所有相關法規及申訴流程資訊均依法公開,供公眾查閱。
